訪問學者
香港大學中文學院訪問學者申請指南
香港大學中文學院歡迎全球各地的學者前來進行為期最長12個月的短期研究,共同促進國際學術與文化交流。我們過去已成功接待來自中國、日本、英國和美國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傑出學者。
申請資格
- 目前全職受聘於大學或同等學術機構;
- 擁有博士學位,並至少正式發表過一篇學術論文(將作為優先考慮因素);
- 研究方向需與港大中文學院的學術氛圍和研究方向契合;
- 我們重視訪問學者在學術交流與合作方面的貢獻,因此,鼓勵擁有明確研究計劃且與我院專業領域相匹配的學者進行申請。
特別提示
- 訪問學者在訪問期間將不會獲得經濟報酬,需根據香港入境條例自行籌措資金。
- 家屬入境事宜需由香港入境事務處根據個案審查並作出決定。
訪問學者的福利
- 可免費使用香港大學圖書館、學習共用空間和部分電腦設施;
- 可享用大學運動中心的部分設施;
- 根據申請人的資歷,錄取的訪問學者將在訪問期間獲得「客座副研究員」、「客座助理教授」、「客座副教授」和「客座教授」等職稱。
限制條件
- 不得在香港大學註冊為學生或延長留港時間超過12個月;
- 學院不提供辦公室、學術督導及住宿支援。
申請流程
- 申請人需從現任僱主處獲得經濟資助,並提交包含訪問時間、資助金額及訪問後返回原機構承諾的資助信;
- 自行聯繫並獲得一名願意合作且有共同研究興趣的學院成員的邀請信,該信件需明確支持申請人的申請;
- 在申請中列出訪問期間擬在本學院舉辦一次學術研討會或講座的題目;
- 申請的訪問開始日期應設定在申請提交日期後四個月之後,以便為文學院委員會及香港入境事務處的審查和簽證擔保安排預留充足的時間。短期內即將開始的訪問申請將不予受理;
- 申請設有年度配額,額滿即止;
- 申請每年開放兩次,分別為12月及6月。截止日期後的申請將在配額允許的情況下進行審查並酌情批出。
訪問開始日期 |
線上申請開放日期 |
線上申請截止日期 |
2025年4月1日或之後 |
2024年12月1日 |
2024年12月15日 |
2025年10月1日或之後 |
2025年6月1日 |
2025年6月15日 |
提交申請方式:
- 填寫網上申請表格;
- 將完整的簡歷上傳至申請系統(簡歷須以英文撰寫);
- 將所有必需文件上傳至申請系統。
如申請資料不完整或欠缺所需文件,將不予處理。如有疑問,請聯繫我們:sochr@hku.hk。
訪問博士研究生申請指引
- 對於現時正在攻讀博士學位並有意在本學院進行研究工作的訪問研究生,上述申請指引均適用。惟此類申請者可獲豁免舉辦學術研討會或講座的規定。
- 學歷低於博士學位的申請者,其訪問申請將不予受理。
更新日期:2024年11月7日